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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时间:2025-04-29人气:作者: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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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借贷纠纷,而其中一些“借钱不还”的行为,可能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民事纠纷范畴,构成了诈骗罪。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罪呢?本文将以民法典的条款为依据,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回顾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1 月期间,罗某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多次向李某借款。李某先后将其管理的扶贫互助资金 231.91 万元私自挪用给罗某。至案发前,罗某归还李某 27.6 万元,其余 204.31 万元借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正常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具有还款的意思,并将借款用于合法的用途,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也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然而,在本案中,罗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民间借贷的范畴,构成诈骗罪:

  主观故意方面 :罗某在借款时已经负债累累,又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根本不具有偿还能力。其在获得二百多万元的借款后,全部用于偿还欠债和赌博,这些用途不可能产生收利,必然导致资金无法收回,说明其借钱时根本没有还钱的打算和规划,主观上是想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进行使用,符合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

  客观行为方面 :罗某向被害人虚构了其在重庆有工程的事实,并以高利息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使被害人产生罗某有正当的投资途径,能够获利并及时收回借款的错误认识,从而将资金借给罗某。罗某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风险提示

  核实借款人身份与财务状况 :在出借款项前,务必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财务状况进行核实。如本案中李某未充分了解罗某的真实财务状况及借款用途,轻信其虚假陈述,导致遭受巨大损失。

  明确借款用途 :要求借款人明确借款的具体用途,并尽量确保用途合法、合理。若发现借款人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高风险领域,如赌博、吸毒等,应立即停止出借,并及时采取措施追回借款。

  签订规范借款协议 :为保障自身权益,出借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这不仅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在发生纠纷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及时主张权利 :若发现借款人存在违约行为或有无法按时还款的风险,应及时主张权利,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借款人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论

“借钱不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在民事活动中,我们应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对待借贷行为,遵循诚信原则,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财产损失。当遇到复杂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正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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